曾子杀猪的启示(曾子杀猪的启示作文)

时间:2021-12-25 11:33:40作者:价值人生来源:网友整理我要投稿

曾子杀猪的启示(曾子杀猪的启示作文)

(二)以身作则

在家庭教育中为什么必须抓住以身作则的原则呢?大家知道,孩子的好奇心和模仿是一种天性。家长和子女朝夕相处,家长是子女的直接模仿对象。孩子在家时喜欢模仿大人的样子,看了战斗故事片的电影,就会模仿解放军的功作。

朱庆澜认为:“无论什么教育,教育人(即教育者)都要将自己身子做个样子给学生看,不能只凭一个口,随便说个道理,学生就会信的”。他特别指出,“做父母的,一天到晚同儿女在一起,一举一动,儿女都把你监管着的。比如,父母教育孩子不要打架、骂人,而自己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对人态度极其粗暴,这样儿女们就会疑心父母的话,看不起父母。久而久之,还会做出不服父母,不孝父母的事。”这就是“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的道理。因此,做父母的就要象一个长辈的样子,“要禁止儿女不做那样的事,总要自己先不去做,要教儿女做那样事,总要自己先去做”。

曾子杀猪的故事对我们很有启发。故事说的是孔子有个学生叫曾子。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上街,儿子哭闹着要跟去,妻子就哄他说:“你在家等我,回来给你杀猪炖肉吃”。儿子信以为真。妻子回来,见曾子正磨刀霍霍准备杀猪,赶忙阻拦说:“怎么,你真的要杀猪给他吃?我原是哄他的”。曾子认真地说:“对小孩子怎么能欺骗呢?我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影响,我们说了不算数,孩子以后就不会听我们的话了”。他果真把猪杀了。曾子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后世传颂。朱庆澜先生曾把以身作则看作是家庭教育的根本道理、“根本法”,并断言:“根本法子一错;什么法子都是无效的”。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

家庭教育的原则——以身作则、因人制宜(二)

(三)因人制宜

当今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在对孩子的智力投资上真是千金不惜,万难不辞,希望唯一的孩子成为棋、琴、书、画,语、数、理、化样样通晓的全才。这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

每个孩子的年龄特征不同,生理、心理特点不同,所受的环境影响不同,爱好兴趣也不相同。家长一定要根据家庭教育的可能性和孩子自身的生理、心理素质,合理地去开发、培养。梁红恩曾提出给孩子选择学习项目时要因人制宜。每一个正常发育的儿童都潜在地存在着多方面的天资和才能。他们像矿藏一样等待着人们去发现、去开采。而和孩子朝夕相处的父母,是最便于早期发现人才的。家长应根据孩子的身体和智力特点,选择相应的学习项目。比如舞蹈、体操,要求身体适中,身体各都位骨骼发育要合乎比例,要有表演和表现能力,还要有弹跳和爆发力等。键盘乐器,如钢琴、手风秦;弦乐如小提琴、二胡,要求有乐感、书奏感,手指要有一定的长度和开度等。声乐则要求音节准确,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吐字清楚等。绘画要求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思维力,喜爱舞文弄墨等。而球类、田径、游泳等体育项目,则要求身高体大,力量、速度、柔韧、灵敏等方面突出,身体素质好……。因此,家长在帮助孩子选择学习项目时,一定要根据孩子的特点,量才培养,因材施教。

特别值得往意的是,有的家长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来决定孩子的培训项目。有位家长为自己的孩子购置了一台钢琴,可孩子一弹就哭,家长训斥道:“你这个小笨蛋,你不弹我揍死你”。孩子说:“我不喜欢弹琴,我喜欢长大了跟人打针”。不久前某地发生的一位女学生砍掉手指以反对父母让她学钢琴的事件,可资为鉴,当家长的一定要善于发现孩子的兴趣恃点,因为兴趣是成长的先导。

家庭教育的原则——以身作则、因人制宜(二)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猜您喜欢
推荐文章

版权声明:本站为兴趣小站,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至底部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Copyright © 2022 www.youhaowen.com 有好命网 辽ICP备2021011687号-1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